
準備文件
破產前先準備以下資料:
你的中英文名,有沒有改名
身份證號碼
中文地址
以下資料可拍照傳真或電郵
所有欠債銀行名,貸款或信用卡,號碼,最後欠款
所有儲蓄銀行名,戶口號碼,準確結餘
所有新舊強積金名,計劃號碼,近期結餘
馬會及保險公司,如有要號碼,準確結餘
以上記錄請清楚列明!
過去兩年內是否持有公司,要公司名及地址,但會計記錄要小心保存,等待提交破產主任
家中有沒有人沒有工作包括小孩,他們的全名年歲,與你的關係。
你的職業,每月淨收入(或平均收入) (已扣除MPF),過去12個月大概總收入 每月水,電,煤平均開支,租金,學費等

生活費的概念
合理的生活費的概念 (如配偶有收入部份開支會被減半),以下舉例說明:
租金 HK$4,000-(如與兄弟姐妹同住可能按比例減少)
水電煤 HK$1,000- (同上,這項是平均支出)
個人膳食 HK$3,000- (假設每月30日:早20,午30,晚50)
車費 HK$900 (假設每月30日,每日30元)
手提電話 HK$200-
家庭雜項 HK$500-(廁所用品之類)
個人雜項 HK$500-(剪髮,衣服之類)
家庭醫療 HK$200-(一般只要看到收據就會批)
供養母親 HK$2,000-(每人供養金額訂為 HK$2,000可要求更多,如父親有工作就不可供養)
供養妻子 HK$2,000-
供養子女 HK$4,000-
學費及學校雜費 HK$1,500-
強積金(可在此顯示,如收入已說明扣除強積金則不需此項)
預留稅款(一般不批准,只須每年將稅單呈報)
以上資料只供參考,因各主任處事手法會有不同,一切以主任批核為準,如批核太少可提出反對,或向法官提出自己認為比較合理的生活開支!
